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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法律法规常识
作者:admin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/2/7 13:19:01    来源:中安保    浏览 7264 次

谈保安法律法规常识

保安法律法规常识===为了加强保安员培训,规范教学行为,提高培训质量,根据公安部拟定的《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》和《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》、《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科公司实际,特制定保安员培训教学计划和内容。 

保安法律法规常识===保安业务技能 
1、观察的基本方法和要领; 
2、盘查和方法和技巧; 
3、几种主要类型犯罪的识别方法; 
六、各类场所和行业行为的保安服务(再岗保安员只培训岗位项目) 
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的保安服务; 
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保安服务; 
商店、市场的保安服务; 字串5 
宾馆、饭店的保安服务; 
大型体育活动和重要集会的保安服务; 
机关、厂矿企业的保安服务; 
金融系统的保安服务; 
博物馆等文物单位的保安服务; 
社区保安服务; 
旅游业的保安服务; 
保安法律法规常识==保安法律法规常识 
(一)《刑诉法》有关规定 
1、正当防卫 
2、紧急避险 
(二)《刑法》有关规定 
(三)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 
(四)《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 
(五)《保安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 
第二部分 技能操作部分 
一、基本队列、体能和敬礼 
二、徒手攻防 
三、徒手带离技能 
四、捆绑技能 
五、现场急救基本技能 
六、一般救助技能 
计算机操作技能 
岗位业务操作技能(在岗队员培训本职岗位技能操作) 
1、出入口守卫(门卫); 
2、目标部位守护勤务; 
3、区域巡逻勤务; 
4、人员聚集场所巡逻勤务; 
5、人群控制勤务; 
6、护送勤务; 
7、随身护卫勤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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